中国-南亚国际金融开放合作民间机制简介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国发〔2011〕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2〕146号)、《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13〕27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15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等文件要求,同时《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国际金融开放合作研究》在早期收获计划中提出“举办泛亚金融合作会议,建立政府间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交流和会商机制,建立民间金融合作信息交流和协商机制。”由此可见,建立云南与周边国家政府和民间的多层次金融合作机制是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深化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支持建立民间金融合作机制,为政府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提供服务,是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一个具体路径。
2014年6月9日,由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联合主办的泛亚金融开放合作暨BCIM要素市场经济峰会在昆明成功召开,作为会议重要成果,昆明市国际物流与金融学会、南亚交易所联盟签署联合声明,正式成立中国-南亚国际金融开放合作民间机制。
一、合作双方
(一)昆明市国际物流与金融学会(简称:ILFA)成立于2014年5月19日,是由昆明泛亚交通物流研究院、昆明泛亚金融合作战略研究院、云南腾俊投资集团等研究机构、金融机构、国际物流企业共同发起组建民间社会团体组织,现有会员单位73家。学会以“互联互通、开放合作、共同发展”为宗旨,学会设立中国昆明•孟加拉国研究中心、国际物流事业部、国际金融事业部、经济地理信息中心、国际媒体合作中心、国际公益事业中心、海外权益维护中心、战略咨询服务中心等机构,通过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开展国际物流与金融领域的开放合作,以市场化方式为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服务,推动国际陆港的建设与运营,促进自由贸易园区网络的建设,为企业提供国际市场渠道。秘书处设立在昆明泛亚交通物流研究院。
(二)南亚交易所联盟(简称:SAFE)成立于2000年1月16日,是由孟加拉国吉大港交易所等9家交易所联合发起国际组织,现有13家会员、4家准会员、5家联盟成员、4家联盟协会。联盟致力于维护南亚国家资本市场共同安全,开展加强沟通和标准化流程制定、跨境上市、人力资源开发等活动。秘书处设立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堡。
二、机制定位
中国-南亚国际金融开放合作民间机制的市场定位:中国与南亚国家民间金融合作信息交流机制和会商机制,为中国与南亚国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跨境投融资提供市场渠道服务,为中国与南亚国家金融部门之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跨境监管机制提供服务。
三、功能作用
1.推动中国与南亚国家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和产品互认;
2.搭建平台,为政府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服务;
3.以市场化方式为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服务;
4.开展联合研究,促进金融政策沟通,创新国际金融产品;
5.为企业或个人跨境投融资提供便利化市场渠道;
6.建立跨境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交易信用服务平台、跨境金融风险预警监测平台,提供市场化国际服务;
7.为企业开展第三方跨境清结算、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业务提供市场渠道;
8.开展国际金融人力资源开发合作。
四、组织架构
1.由ILFA和SAFE成立共同委员会,南亚各国成立工作组,设立协调联络人;
2.南亚各国工作组成员包括财政部官员、证券交易委员会官员、各国央行代表、军队或党派利益集团代表、交易所代表、研究机构代表等组成。
五、运作模式
1.每年6月在昆明举行泛亚金融开放合作暨BCIM要素市场经济峰会会议活动。作为最高层次会议机制,总结合作成果,研究确定进一步合作计划,向政府部门反映市场诉求,统筹推进合作进程;
2.每年11月举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互联互通论坛。作为协调联络层次会议,倾听企业诉求,沟通项目合作情况,开展联合研究;
3.不定期开展项目考察、政府协调、学术研讨等活动;
4.开展信息交流、跨境投融资服务、金融产品联合研发等活动;
5.经费由中国方面筹措。
六、政府支持
1.“中国-南亚国际金融开放合作民间机制”是孟中印缅四国政府联合工作组中方工作组支持项目,纳入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早期收获计划之中。
2.“中国-南亚国际金融开放合作民间机制”是云南省委支持项目,纳入云南省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支持工作。
3.“中国-南亚国际金融开放合作民间机制”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支持项目,纳入云南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支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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